广东珠海市资助市民办养老机构
- 发布时间:2014-11-28 22:29:57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对市民办养老机构实行资助,市、区财政部门分级负责资助经费管理,将资助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在运营资助标准上,对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服务对象实际占用床位数对机构给予运营资助,每张床位每月资助100元。运营资助所需经费按照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划分,由市、区财政各按50%比例负担。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资助按照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最长资助期限为5年。所需资金根据机构所在地由市、区各按50%比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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