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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积极支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5-07 03:22:3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倪铭娅

  国税总局6日发布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着力优化政策环境。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深入研究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深化税制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出口退税工作,认真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强化分类管理和风险应对,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骗税行为,为推动外贸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落实服务国家战略的税收创新措施,确保税收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和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提升税收工作站位。

  国税总局表示,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不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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