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二股东中票未能按期付息
- 发布时间:2015-04-22 01:56: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保变电气4月21日晚公告,公司二股东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票据未能按期付息,主要是天威集团的新能源产业亏损所致。
8550万元利息未能按期支付
4月21日,天威集团发布了《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5年应付利息未按期付息的公告》。公告称,天威集团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1天威MTN2)应于4月21日兑付利息,由于天威集团发生巨额亏损,未能按期兑付本年利息。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共计15亿元,债券利率为5.70%,本期应付的利息为8550万元。该债券原评级为主体债项均为AA+,当前最新评级已被下调至BB。
关于未能按期兑付的原因,天威集团表示,2014年天威集团累计利润总额亏损101.40亿元。其中,经营性利润-11.3亿元,主要来自于新能源产业;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天威集团计提减值准备83.41亿元。由于天威集团2014年度发生巨额亏损,资产负债率急剧上升,融资能力丧失,资金枯竭,虽经多方努力,仍未筹措到付息资金,因此201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5年应付利息未能按期兑付。
天威集团表示,后续将继续努力通过资产处置等各种方式筹措偿付资金;积极配合召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议违约后投资者保护措施。
据中债资信数据,自2011年以来,天威集团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亏损,且亏损额度不断放大。截至2014年末,天威集团账面总资产129.17亿元,总负债209.53亿元,已处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为“ST天威债”担保方
天威集团年报显示,除了本期中票,天威集团存续期间的债务融资工具为45亿元。其中,两期发行于2011年的中票共计25亿元,第一期“11天威MTN1”发行规模为10亿元,将于2016年2月24日到期还本付息,第二期“11天威MTN2”发行规模为15亿元,将于2016年4月21日还本付息。还有20亿元非公开发行的PPN。大规模债务未来将集中到期。
中金公司分析认为,天威中票作为国企债券出现违约超出市场预期,是公募债券市场打破“刚性兑付”的又一起里程碑事件。
2014年末,保变电气向兵装集团非公开发行1.6亿股,兵装集团对保变电气的持股比例达到33.47%,而天威集团的持股被进一步稀释。此后,天威集团不再是保变电气第一大股东,且对其不再具有管理权。
不过,天威集团仍为公司“ST天威债”的担保方。去年ST天威债暂停上市时,市场也曾担心会出现如同超日债一样的违约,最后ST天威债如期偿还利息。
值得欣慰的是,2014年,保变电气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0.78万元;今年一季度,保变电气;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长440.44%。根据保变电气4月11日的公告,“ST天威债”2014年度跟踪评级主体和债券评级均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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