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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元投资或成违法退市第一股 证监会称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 发布时间:2015-03-30 07: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周末,退市概念板块迎来了黑天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27日表示,去年6月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因该公司构成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证所依法对博元投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是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修订退市制度后,沪深两市首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启动退市机制。

  博元投资或成违法退市第一股。

  博元投资3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3月2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该函件表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依法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立案调查。经查,根据有关规定,博元投资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在上周五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有多个问题都是针对博元投资,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博元投资2011年公告的业绩承诺资金,是多次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预付款等方式,进行财务虚假汇报,虚增营业收入1100多万元,2012年年报虚增3亿多元,虚增营业收入1893多万元,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14年同样虚增营业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博元投资涉嫌重大违法。

  邓舸介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对于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如何追偿,邓舸表示,投资者可以以受到损失为由向博元投资进行赔偿。对于记者问到的博元投资停牌之前正在进行重组的问题,邓舸表示,相关退市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重组的影响。

  此外,有记者问到,司法机关没有对博元投资作出处罚决定,为何证监会要在移送阶段就要对博元启动退市机制?邓舸表示,欺诈发行侵蚀市场的根基,侵害投资者的权益,损害投资者的知情权。证监会作出退市处理,能起到好的效果。

  有记者追问,博元投资会不会成为强制退市第一股,对于万福生科这样曾立案调查的公司怎么办?对此,邓舸表示,对于生效前的公司不适用新规,万福生科早于规则生效之前的时间。“目前共有31家上市公司涉嫌违法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如上市公司认定为重大违法,将启动退市程序。”他同时表示,会对立案调查的公司进行风险提示,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受立案调查的风险。

  邓舸最后在回答博元投资问题时再次表示,博元投资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涉嫌信披重大违规。从目的上看,为了掩盖股改资金不到位的事实,虚增资金;从手段上看,2011年~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汇票,多次使用虚假的汇票入账,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金3.4亿元,占到资产总额的69%;从后果上来看,其净资产实为负,追溯调整后,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均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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