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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公司不宜高送转

  • 发布时间:2015-02-07 00:43: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皮海洲

  目前正值上市公司一年一度的利润分配季。在一些公司接连推出高送转预案的同时,推出10转增20股高转增股本预案的海润光伏成为市场焦点。

  一方面,海润光伏推出的每10股转增20股高转增股本预案,是目前上市公司高送转比例最高的;另一方面,在推出高转增股本预案的同时,还推出了三位大股东的减持计划,令市场质疑其高转增预案的动机。此外,作为一家推出高转增预案的公司,其2014年居然预计亏损8亿元,这样的高转增预案明显“反常态”。

  更为重要的是,在该公司1月30日晚发布预亏公告之前,也是推出高转增预案之后,作为公司大股东之一的九润管业在1月27日-1月28日两天累计减持7844.88万股海润光伏股票,构成内幕交易之嫌。

  海润光伏只是一个典型。实际上,在近年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上市公司中,类似于海润光伏的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应该说,一些亏损公司打肿脸皮充胖子,推出高转增方案,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见不得人的目的。因此,加强对这类亏损公司高转增行为的监管很有必要。只要能够管住亏损公司高转增行为,近年来市场上盛行的上市公司高送转乱象势必大幅减少,市场环境也将因此而得到净化。

  实际上,业绩亏损的上市公司是不宜进行高送转的。进行高送转背离了送转股的初衷。因为就送股来说,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回报,这种回报要建立在上市公司盈利的基础上。作为亏损公司来说本来就没有利润,何来利润分配呢?所谓回报投资者只是一句空话。而从转增股本来说,那也是基于公司发展的一种需要。尤其是高转增股本对应的应该是上市公司的高成长。而作为一家亏损公司,甚至是连续亏损公司又哪有成长性可言?以海润光伏为例,2013年公司亏损2.03亿元,2014年全年亏损8亿元,公司的成长性体现在哪里?因此,亏损公司的高送转背离了送转股本意。

  不仅如此,亏损公司高送转并不利于公司的发展,甚至会让公司的财务指标进一步恶化。以海润光伏为例,截至2014年3季度,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3.73元,如果实施10转增20股的高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下降至每股1.24元。基于该公司去年4季度加大亏损的原因,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还会进一步下降到1元附近。

  而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亏损公司推出高转增股本预案纯粹是一种助涨投机炒作的行为,是背离价值投资理念的。毕竟就高成长公司来说,市场炒作其高送转题材,还可以认为是看好公司的成长性,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但对于海润光伏这种公司业绩大幅亏损的公司来说,投资者至少短期内看不到公司高成长希望,大股东甚至准备清仓出逃,这也是看不到公司成长希望的结果。因此,海润光伏这种业绩巨亏公司推出高转增预案,对于市场的炒作来说完全是一种投机行为,是对市场不负责任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亏损公司推出高转增预案,其背后通常都涉及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正所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亏损公司打肿脸皮充胖子当然是有其目的的,不然亏损公司又何必要把自己的脸皮打肿呢?像业绩巨亏的海润光伏推出10转增20股的高转增股本预案,明显有为大股东套现进行保驾护航的嫌疑。尤其是该公司的高转增预案是由三位有减持意向的大股东提议的,更有“自肥”之嫌。而且该公司高转增预案的推出抢在业绩预亏发布之前,且作为公司大股东之一的九润管业还因此大幅减持7844.88万股,这进一步构成内幕交易之嫌。

  因此,管理层有必要限制亏损公司的高送转行为,规定上市公司高送转股比例不得超过公司业绩的增长幅度。比如业绩增长30%的公司,其送转股的比例不得超过10送转3股。这样业绩亏损的公司就无法进行高送转。当然,高送转是上市公司自主决定的行为,但管理层完全可以出台一个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对于亏损公司坚持推出高送转股的,则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详细说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相关责任,管理层也可以因此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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