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
- 发布时间:2014-12-29 00:32: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券代码:002528证券简称:英飞拓公告编号:2014-09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Bycon Industry and Trade of Electricity Electronics SA 以下简称“百康公司”)于2013年4月2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有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50万元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收购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金额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具体内容见《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3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四位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生效。具体内容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
二、终止收购股权的原因
自2013年4月2日公告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后,公司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未能就并购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决定终止终止本次股权收购项目。
三、终止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收购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28证券简称:英飞拓公告编号:2014-09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 年12月29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不晚于2015年1月28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8证券简称:英飞拓公告编号:2014-09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终止收购巴西百康电子工贸有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具体方案和其他详细情况确定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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