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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城镇11.9亿元剥离无锡两资产

  • 发布时间:2014-12-08 00:31: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小伟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鸿山开发”)90%股权及无锡鸿山新城镇绿化环保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鸿山绿化”)90%股权同时挂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分别为91430.93万元和28112.13万元,合计11.9亿元。

  两家公司股权结构均为中国新城镇发展(无锡)有限公司持股90%,无锡市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剩余10%股权。通过本次挂牌转让,中国新城镇无锡子公司拟退出所有持股,而无锡城投表示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成为项目接盘方的概率极大。

  二股东将接盘

  鸿山开发2007年成立,主营鸿山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518万元,净利润亏损7886万元;2014年前10月,公司营业收入311万元,净利润亏损扩大到8782万元。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分别为1230万元和10.1亿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91430.928万元,挂牌价格略高于此价格。

  鸿山绿化同样成立于2007年,主营城市绿化建设。公司2013年净利润亏损612万元,2014年前10月继续亏损3598万元。以201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均为3.1亿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28112.13万元。挂牌价格与评估价值一致。

  在两项目的挂牌信息中都明确表示,老股东具有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倘若两公司二股东无锡城投有意受让,需要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交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以便将两公司全部股权纳入麾下。

  实际上,根据中国新城镇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二股东接盘或已经成行。12月3日,中国新城镇披露,在获得上置控股的同意下,其全资附属子公司中国新城镇发展(无锡)有限公司于12月2日与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签订协议,规定中国新城镇(无锡)出售无锡项目90%股权予无锡新区经济发展集团。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与无锡市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组整合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

  出让方预计获利6亿元

  根据中国新城镇的公告,本次挂牌的两公司项目只是本次剥离的无锡资产的一部分。公告显示,中国新城镇此次出售的资产由上置控股剥离资产及非上置控股剥离资产两部分构成。其中,上置控股剥离资产包括无锡鸿山绿化、无锡映水庭酒店、无锡新瑞医院、无锡鸿山新城镇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吴文化街的物业权益,而非上置控股剥离资产则由无锡鸿山开发持有的锡房权证新区土地及建筑物的物业权益等。

  本次两项目挂牌价格共计11.9亿元。不过,根据中国新城镇的公告,本次中国新城镇出售资产的总价值为11.34亿元,预期在交易完成后,中国新城镇将从出售交易中实现约6.75亿元利润。

  中国新城镇是从2002年在上海开发新城镇项目起家,并在2007年增加了无锡、沈阳两个项目,但不少项目出现了业绩亏损状况。而中国新城镇原控股股东上置集团也在去年选择剥离中国新城镇,国开国际成为其新晋大股东。

  中国新城镇认为,现阶段出售无锡项目不仅可释放出该项目在7年投资期后的现金价值,同时可降低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及优化集团资源配置,进而加快剥离资产及企业重组的进程,便于其投入到风险回报情况更佳、周期更短的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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