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型电力治理体系
- 发布时间:2014-12-05 01:22: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新一轮电改的关键不在于电力企业的拆分重组和盈利模式的改变,而在于新型电力治理体系管理框架的顶层设计。
关键在于治理体系顶层设计
中国证券报:新一轮电改方案相对于2002年的5号文有哪些不同?
曾鸣:新电改方案“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框架,与2002年的5号文的大思路是一样的。不过,新电改方案有两点大的区别:
一是暂时不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相隔12年,外部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而且,当年的5号文连1/4的任务都没有完成,此次方案制定过程中也进行了反思。
二是明确提出要加强规划。12年后,最大变化就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比例越来越大,使发电侧和用电侧具有双侧随机性,电力系统的整体规划必须强化。此次电改绝对不是12年前5号文的延续,而应该改革观念,打造一个新型电力治理体系。
本轮电改的关键不在于电力企业的拆分重组和盈利模式的改变,而在于新型电力治理体系管理框架的顶层设计,其中政府能否通过立法实现国家电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至关重要。
中国证券报:按照电改“两头放开、监管中间”的思路,如何确保政府有效的监管?
曾鸣:发售电市场放开后,政府要通过市场的手段进行监管,如设定进入市场主体的资格,竞价的上限、交易规则等,来避免买方或卖方操纵市场。因为电力市场是特殊商品,很容易被操纵,而且操纵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比其他商品市场大得多。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监管面临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就是如何形成市场控制力。
国际上有很多经验教训,但中国的情况和国际上又不完全一样。市场放开后的一大风险就在这。为此,在现阶段,只能对增量进行市场交易,对存量只能逐步放开,而且放开的速度不宜过快,防止市场的风险过大。
中国证券报:请介绍一下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此轮电改的关系。
曾鸣:这次找深圳做试点,是因为它前期有较好的基础。不过,相较于其他省的情况,深圳不一定具有代表性。因为深圳是一个范围比较小的城市,用户负荷密度很大,电价承受能力也较高,而且它也是改革开放很多先行的试点区域。因此,深圳试点后的一些经验,要向其他地方推广可能没有那么容易。将来估计还要找一些对大部分地区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地区进行试点。
目前,很多省市都在试点大用户直购电。直购电市场的形成和逐步完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要形成独立输电价格。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后,还需要配套后面的改革工作,如发电和售电市场的逐步形成,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做好规划实现源源互补
中国证券报:此轮电改应该重点推进哪些工作打造新型的电力治理体系?
曾鸣:首先是要改革法规制度,建立市场导向的旨在实现绿色低碳目标的法规、政策、监管框架,构建国家新型电力治理体系。重新制订《电力法》,并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配套法规相衔接,形成涵盖电力供应、消费、技术、体制诸方面的电力法规体系。
其次是对电力企业进行重新定位。对发电企业而言,在发电市场和计划开放的环境下,传统发电企业作为主要电力生产和供应商的角色不变,但未来还需要考虑分布式和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而对于电网企业而言,输电领域主要职能不变,但在输电网开放条件下,须确保所有发电市场主体无障碍、无差别准入,并通过提供优质输电服务,获取输电效益。
相应地,随着配电业务的市场化,配电网逐步转变为包括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及其他电力零售商在内的零售电力用户集合,其在配置整合业已大大拓展的供、需两侧资源。所以,电网企业应该定位为公用事业型的企业,改变现有的盈利模式。
电网企业可以承担政府和其他企业、社会团体无法承担的功能和作用,比如政府可以授权电网来做整个电力系统的规划。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也可以由国家授权电网企业来承担。
中国证券报:在加强电力规划方面,应该做哪些工作?
曾鸣:目前火电有火电的规划、新能源有新能源的规划,核电有核电的规划,但谁来做整体的规划,实现“源源互补”,即先让清洁的能源发电,没有风、光的时候火电顶上,实现“源网协调”,不要让新能源发电成为垃圾电,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问题,目前的体制还实现不了。所以要改革重建电力规划体系,建立以综合资源规划为核心的国家电力规划设计体系和实施体系。
综合资源规划就是将供应侧的资源和需求侧的资源放在一起,按照一定规则进行优化组合排序,按照经济指标、环境排放、技术安全约束、电源电量平衡等整个指标最优的情况进行选择。
未来大规模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使得电力系统由过去的单侧随机波动逐渐变成双侧随机波动。只有实施综合资源规划,才能够实现横向互补、纵向协调,进而减少弃风弃光,提高电力系统总体经济效益,同时保证供求实时平衡,维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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