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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称有利公司项目发展

  • 发布时间:2014-12-05 00:30: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市电子发票将扩大试点。从事电子发票业务的上市公司东港股份12月4日晚间公告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月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就北京市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有关事项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电子发票核定办理手续、后续管理等事项。

  根据该公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电子商务、大型零售、电信和金融保险经营活动的企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服务、提供营业税金融保险应税服务时,均可开具电子发票。而在2014年1月1日启动的北京电子发票试点中,电子发票开具企业仅限定在电子商务领域。

  东港股份深度参与了北京市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去年6月27日,东港股份联合京东商城开出国内第一张电子发票,并在今年6月27日开出第一张可报销的企业电子发票。同时,公司下属的瑞宏网是北京国税局授权的电子发票查验平台,现阶段提供电子发票查验、普通发票查询、电子发票归集统计、企业用户电子发票开具资格预申请、电子发票客户端下载等服务。

  公司表示,北京市进一步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对于推动电子发票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电子发票项目的发展。但由于目前电子发票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对公司经营业绩尚不能带来直接影响。(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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