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创新 公信力为重
- 发布时间:2014-11-10 01:22: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实习记者 张利静
创新二字是时下金融市场最应景的词汇之一。期货市场,期货交易所创新举措关乎效率的同时,也与市场公平紧密相关。对于此类具有权力色彩的市场主体而言,创新活力被激发的同时,另一个问题也浮出水面——公众如何理直气壮地要求公平。
防止创新走偏
期货创新大会之后,涵纳期货交易所在内的期货经营机构概念提出,多少为期交所创新节奏带来压力,相关举措也时刻为市场瞩目。
研究人士指出,国内期交所考虑的战略要点主要包含两点:一是保持自身规模优势和品种资金优势,二是在国际竞争中保持不败地位。目前来看,国内期交所尤其是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在客户及资金规模上,一直辛苦维持动态平衡。国内期货交易所竞争内涵中更多的是前者。
创新,部分意味着权利及机遇。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称,中国期货交易所与国际期货交易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完全不同的。国际上的机遇和挑战主要来自于监管、成本、竞争,特别是最近金融危机以后的风险管控;而内地交易所情况完全不同,面临的是发展的挑战,扩大自己产品的挑战,扩大自己疆域的挑战,国际化的挑战。
一个是欲望的收敛,一个是野心的扩张。
分析人士称,这反映在国内期货交易所竞争格局特点中,更多的是基于产业链条品种层面粗放式的扁平分化,而在服务能力、专业技术方面尚未出现明显的立体分层,业务的结构及层次无明显差别。
国际交易所市场并购案例显示,交易所的竞争优势无外乎三方面:组织制度、交易品种和交易成本。“依靠降价手段博取市场好感的时代已经过去。当下的期货交易所创新,更多比拼的是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以及服务创新,而不应是应景式、挤压式和选择式创新。凭借超规则竞争、假创新之名牟取不当利润,都终将丧失市场公信力。”有市场人士建议,交易所内部自主分层是应对全面深度竞争的有效途径,防止在创新过程中出现恶性竞争。
须要立法保障
从经营角度讲,期货交易所本质上无外乎一家公司,只有交易活跃才有利润保障。期交所为活跃交易而审时度势,采取创新措施自然无可厚非。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其他期货市场主体眼中,交易所秉轴持钧,本身具有一定权力色彩,其细则毫差,关乎千里。而弱者的利益往往最容易被遗忘。
“交易所方面的创新事关改革红利的释放,诸如保证金、手续费乃至其他交易细则方面的变更创新,虽不能无死角惠泽,但以中小投资者为代表的市场弱势群体利益伤害与否、需求顾及与否应被考量。”一位投资者表示,交易所对内对外的竞争手段,不仅仅关乎自家利润,还有行业形象。
然而,以道德为基础的约束向来单薄,如何将暧昧的交易所的权利义务落实到法律、制度层面可能是《期货法》制定之际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国际惯例则是,会员制期货公司通常不以营利为目标;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通常以营利为目标,追求交易所利润最大化。
这并不意味公司制交易所可以“放肆”。一位法律研究人士表示,营利性交易所不但不会削弱,反而会提高市场的公平、公正性。“尤其是交易所到了上市公司的层面,要面对公众和会员的双重监督,行为不当的话不仅会失去会员支持,还会失去公众信任。此类交易所不敢轻易涉险。”
他表示,《期货法》的出台是对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性质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的契机,希望从期货交易所发展角度,对期货交易所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引导期交所朝着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形象定位。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