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财经 > 证券 > 正文

字号:  

朝着更加完善的治理结构迈进

  • 发布时间:2014-09-17 00:47: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升科技董秘 曲晓力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当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最重要的基础,独立董事、监事会、机构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则是有效推动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是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核心任务。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通过实施《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建立。十几年来,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力量,对上市公司的治理优化产生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曾经一直困扰市场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侵害上市公司利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等内部人控制的情况基本受到遏制。总体上看,公司治理逐年改善,但公司之间规范治理水平仍参差不齐,独立董事制度重形式而轻实质的状况依然存在。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定位不明确、知情权无法保障、激励作用缺失等问题,导致部分独立董事履职意愿不强、甘当“花瓶董事”、“签字董事”,从而未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制衡和代言角色,颇受市场诟病。此外,部分上市公司甘愿与“花瓶董事”之间保持一种循规蹈矩的“默契”,使得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无法真正地发挥出来。为此,监管部门在着力解决该问题上下很大的决心,投入了很多精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应运而生,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明确了方向,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指导独立董事顺应市场化监管新潮流。

  2013年是国内资本市场完成过渡、启动新布局的转折之年。监管部门严惩内幕交易、惩治欺诈发行、实施史上最严厉的IPO财务核查,“重典治市”令投资者拍手称快。2014年是改革年、创新年,也意味着更多的变化与期待。优先股的试点、现金分红措施的完善、新三板的扩容落地、新“国九条”的颁布、创业板再融资的放开、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等一系列史无前例的举措真正开启了市场化改革由理想到现实的旅程。《指引》的出台也是监管部门放松管制加强市场化监管重要变革的又一体现。

  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资本市场最大的不同在于投资者结构的差异性——中小散户占据资本市场的主力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年12月27日,新“国九条”的颁布成功填补了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空白,保障投资者参与权和知情权、强化投资者纠纷解决和赔偿救助等一系列举措真正开启了中小投资者保护之门。

  在《指引》体现的市场化监管新动向下,独立董事作为兼顾中小股东利益及上市公司长远利益的特殊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合规经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监督制衡作用的有效发挥,将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系统而全面的履职指导书。

  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担负的职责和义务较多,而诸多职责和义务散落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指引》首次将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以及履职范围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使之成为独立董事履职指导书,清晰明了,方便独立董事学习、参照,在实务操作中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三、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1、保障独立董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如何使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借助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为上市公司在战略咨询、商业判断等决策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需要打破上市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多年形成的循规蹈矩的“默契”,焕发出独立董事的激情与智慧,使他们能严格规范履职、大胆建言献策,真正体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只有这样,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才能摆脱重形式而轻实质的状况,从而真正健康地运行。为此,保障独立董事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重要的前提。上市公司需要将独立董事知情权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而不能仅仅是事中或事后的签字确认。当然,作为独立董事,自身也有义务确保所获取的履职信息之及时性、充分性。

  2、程序严谨才能保证实质上的规范。

  《指引》在系统规定独立董事履职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也对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履职程序加以明确规定,一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例如,《指引》“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履职要求”一章明确提出独立董事对会议通知、会议程序、会议形式以及会议记录、会后信息披露等方面有监督的职能。程序上的严谨才能保证实质上的规范,而程序上的瑕疵可能导致结果上的偏差或疏漏。对独立董事履职程序加以明确规定,实质也是保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程序要求,从而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通过公平、公正的程序参与经营决策、分享公司收益。

  3、完善公司治理需要更为扎实的基础工作。

  《指引》规定的独立董事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其实也是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是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特别是董事会秘书工作的具体要求,即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独立董事的监督。因此,《指引》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尤其是以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将公司有关重大信息及时通知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建立畅通的定期通报机制;协助建立并完善独立董事工作笔录;协助独立董事核查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完善的公司治理需要更为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此,《指引》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自身的基础工作,为独立董事做好相关履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配合,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才能够得以充分的施展。

  总之,《指引》的出台必将使独立董事在监督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独立董事选聘机制以及考评机制的日臻完善,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终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当然,独立董事制度不能解决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所有问题,有效的公司治理还离不开监事会、机构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多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内生的动力与决心。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上市公司将朝着更加完善的治理结构迈进。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