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将立即启动重组
- 发布时间:2014-09-03 00:30: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恒
春晖股份9月3日公告,经广东国资委同意,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将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春晖股份12.61%股权的受让方,转让价格为3.6626元/股。本次公开征集拟受让方的公开征集期为7个工作日(即2014年9月3日-9月12日)。此次转让后,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根据征集方案要求,拟受让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对春晖股份的重组工作。
开平市国资拟退出
因讨论重大事项,春晖股份股票自2014年6月3日起停牌,停牌前股价报收于3.78元/股。
根据公告,9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属下公司开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的书面函件,广东省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开征集协议转让春晖股份12.61%股权的受让方。其中,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拟转让所持春晖股份4140.00万股(占春晖股份总股本的7.06%);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拟转让所持春晖股份3254.388万股(占春晖股份总股本的5.55%)。
目前,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持有春晖股份7.06%的股份,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持有春晖股份5.73%的股份,双方为一致行动人。若此次转让完成,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还将持有春晖股份0.18%的股份。此次转让后,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发生变化。
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持有春晖股份12.15%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并不控制春晖股份。此前广州鸿汇也意图获得春晖股份的控股权并参与公司重组,但最终未能成功。
拟受让方需立即启动重组
对于拟受让方,征集方案规定了较严格的条件,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个别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经审计的个别财务报表3年累计利润总额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
征集方案要求,拟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并提交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春晖股份未来重组产业须符合开平市辖区产业发展方向,并承诺重组完成三年内在开平市辖区投资建设投资总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生产基地;拟受让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对春晖股份的重组工作。
征集方案还要求,拟受让方或其关联公司具有运营化纤类企业的经验和实力;拟受让方承诺将延续春晖股份原化纤产品生产,并提出对春晖股份现有产业从上市公司剥离后的整合及发展计划,该计划须符合春晖股份目前的产业现状。这一定程度上也缩小了拟受让方的范围。
由于化纤市场今年以来持续低迷,公司库存增加以及劳动力成本和电力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春晖股份今年上半年亏损5700万元。2013年公司亏损9794.39万元。若今年继续亏损,公司将会被实施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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