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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最贵罚单出炉 12日企遭罚12.35亿元

  • 发布时间:2014-08-21 00:56: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刘兴龙

  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对日本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罚款总额为12.35亿元。这是目前为止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开出的最大罚单,意味着中国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反垄断效应将逐渐显现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都要受到查处,都要接受处罚。”在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之后,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达了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态度。

  近日,国家发改委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亿元。

  根据处罚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零部件企业日立和轴承企业不二越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的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对其他企业根据垄断行为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至8%的罚款。

  此前,被处罚的两家轴承企业精工和NTN分别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表示全力配合中国政府部门进行汽车轴承业务调查,采取多重措施确保遵守中国反垄断法。

  在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同时,各地反垄断执法部门对克莱斯勒、奥迪、奔驰等汽车经销商的反垄断调查也在推进。克莱斯勒、奥迪已查明存在垄断行为,近期将受到相应处罚。

  反垄断调查的效应已经逐渐显现。此前,捷豹路虎、奥迪、奔驰等豪华车型先后作出降价的决定。广汽本田8月8日宣布,9月1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随后,广汽丰田也宣布于8月18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

  密谋协议损害车主利益

  “这次的反垄断案涉及到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即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直接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国家发改委介绍了此次日资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依据。

  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实施,涉及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汽车制造企业。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获得的中国市场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对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4家日本轴承生产企业的调查发现,从2000年至2011年,他们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开始是考虑将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转嫁到产品上,推动共同涨价,后来又研究制订统一的价格表。这些企业发现其产品有上万个型号,适用价格表协调起来难度很大,于是又提出确定统一的涨价幅度。针对中国市场,不二越等4家企业于2004年至2011年在上海举行专门会议,协商价格上涨幅度。期间,这样的会议最频繁时2至3个月开一次。

  国家发改委认定,这些企业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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