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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4元

  • 发布时间:2014-08-13 00:30:32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发改委12日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此次价格调整后,政府将对受到调价影响的出租车等行业进行补贴,对于供热和发电企业,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对于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将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

  受下游需求影响,目前化肥行业成本压力较大。此次暂缓调整出台化肥行业的天然气调价措施,目的是给化肥企业一个缓冲周期。

  2013年7月10日,发改委将2011年开始试点的“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机制向全国铺开,将非居民用气分为增量气与存量气区别对待,从而大大缓解了我国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压力,对下游用户的影响也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天然气门站价有望存量、增量双轨合一,天然气价格基本调整到合理水平。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价格所研究员姜润宇认为,如果没有去年7月的天然气价格调整,今年中俄的天然气进口谈判很难存在议价的基础。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市场化,最终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价格杠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最终达到保障天然气价格市场供应的目的。(王颖春)(相关报道见A10、A13版,更多内容见中证网专题http://www.cs.com.cn/xwzx/xwzt/201408t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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