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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一人演四角”风险潜藏 平台差异化拉大

  • 发布时间:2014-08-01 00:30:38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大家投V2.0”的变革不仅仅在业务上,其扮演的角色和盈利模式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此前,大家投平台作为较为纯粹的信息中介撮合创业者和投资者,通过收取佣金获得收益。在“升级”之后,大家投平台告别纯中介角色,介入到项目尽职调查当中。盈利模式方面,在项目进入下一轮融资之后,大家投分享投资收益的10%,除了佣金以外,超额收益成为平台新的盈利点。

  李群林在大家投上线之初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互联网众筹不应该兜底,投资者风险自负。但是在本次业务模式改革之后,大家投平台在其分享的10%管理收益中抽取2%作为风险补偿金,另外还可能从部分投资者的“询价认筹诚意金”中收取风险补偿金。

  如果创业者融资成功后2年内存在利用大家投进行诈骗的,投资人可获得风险补偿金,但风险补偿金的发放时间需以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为准。创业者无诈骗行为,而是企业正常经营不善、股东间民商事经济纠纷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所引发的投资人亏损,不予以补偿。很多项目投资人都会亏损,正常的投资亏损投资人自己承担。

  虽然大家投认为投资者应该风险自负,但是介入尽职调查、极端情况下兜底必然会给平台带来全新的风险。在有“刚性兑付”的金融背景当中,如果项目风险暴露,非理性的投资者难免会怪罪于众筹平台,进而要求平台赔偿。

  为了让平台和投资经理获得超额收益具有合理性,大家投业务模式改良之后将全程参与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的管理,例如帮助创业者做投资者关系维护、举行投资者大会等。“投后管理还涉及到退出,比如投资人刚开始投资5万元,项目估值翻了6倍变成30万元,投资人就可以通过大家投平台份额转让模块进行转让,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手续与资金交割统一由大家投平台负责,大家投平台份额转让模块预计2014年10月开通。”李群林表示。

  如此一来,大家投在整个股权众筹的过程中除了扮演类似于中介平台角色以外,同时混杂了券商投行、担保、服务机构等性质的角色。

  业内人士认为,“大家投V2.0”模式可能难以再次引领股权众筹行业的潮流,“荷兰式询价”风险保证金不会成为该行业的主流模式。

  多家众筹平台的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荷兰式询价”只是一个没有创投背景的团队的“权宜之计”。“肯定会有捣乱的人的,一群没有创投专业能力的散户做询价估计会很混乱。”一位众筹平台的负责人表示。

  另外,虽然大家投在估值方法上更为市场化,但是对投资者的询价和创业者出让的股份比例有着并不市场化的“一刀切”的限制,并非所有的投资者和创业者都适合通过大家投进行股权买卖。

  此外,一位众筹平台负责人认为,“荷兰式询价”过于市场化,公司IPO的发行价格区间也是由承销银团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出,由专业领投人、众筹平台、创业者作出估值的模式更适合有创投背景的众筹平台。

  虽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众筹平台要成为纯信息中介不切实际,大家投的改良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是认为风险保证金的设置也有不妥。“通过询价认筹诚意金收不到多少钱,不知道能否覆盖风险。”一位众筹平台负责人说。除此以外,有平台负责人认为平台虽然介入尽职调查,但是不应该承担项目风险。

  另外在风险保障方面,虽然投资经理在第二轮融资之后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投资经理的利益似乎跟投资者绑在一起,但是项目周期需要2年以上,而且投资经理获得的收益只有投资收益的2%,而新项目上线之后获取的佣金收入则立竿见影,投资经理有刷佣金的动力,这或会影响项目质量。

  多家众筹平台人士对记者表示,不会盲目跟风对原有的业务模式进行改良,这也意味着互联网众筹平台之间的差异化将逐渐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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