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5-17 15:31:13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序号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元) 利息(元) 担保抵押情况 资产状况
1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地区人民币51,808,702.01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书计算
债务人用位于西陵一路 50号10292.42平方米的房产设定抵押,办理了宜市房西陵区他字第 0023934、0022950、0022852号他项权证。
执行中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项目资产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
联系人:雷先生、邵女士
联系电话:027-85713756、85713021
邮件地址:leishengxia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武胜路泰合广场34-35楼
邮编:43003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27-85712227(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湖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27-8782986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监管局 电话:027-8556515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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