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销售 年底前实现全程录音录像
- 发布时间:2016-05-17 06:34:16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出现问题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想存钱,结果接受银行职员推荐,买了理财产品,最后理财产品出了问题,不知责任在谁。个别银行还出现了误导销售、未经授权代销、私自销售产品等问题。
规范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代销产品范围等,同时要求对销售全过程录音录像(双录),出现争议纠纷也能据此辨明责任。记者发现,我省部分银行已经实现产品销售“双录”,而年底前所有银行都将实现“双录”。
□本报记者 李龙俊
A
卖金融机构产品,非银行人员不得入场销售
银监会《通知》规定,除政府债券和实物贵金属之外,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原则上应由总行与合作机构总部签订代销协议。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销售过程中明示产品的代销属性,充分揭示代销产品风险,不得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产品。“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各家银行应该能做到,但是否存在误导并不好鉴别。”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银行代销中不仅涉及银行有利益需求,购买群众也有利益需求。
本地一家银行营业部负责人表示,是不是误导,要看银行工作人员是不是违规告诉消费者相关产品没有风险、保证收益等等。根据规定,银行不得为代销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等,代销产品宣传资料首页将显著标明“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通知》也加强了对销售人员的管理。业内人士介绍,投资者要注意核实相关人员身份,非银行工作人员已经被禁止进入银行网点推广、销售;不同银行工作人员代销什么产品,银行都会公示,投资者要多个心眼。
B
今年底前川内所有银行实现“双录”
让销售过程有据可查,《通知》要求通过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应当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在专门区域销售,销售专区应当具有明显标识;并规定实施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
记者在成都市红星路一家银行金融产品销售专区看到,多个摄像头对销售专区实行无死角监控。
“录像录音要看得清楚,听得明白!”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录像中应明确辨别银行员工和消费者面部特征,录音应明确辨别员工和消费者语言表达。对录音录像资料也至少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后6个月,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解决后。消费者看到摄像头不要担忧,这实际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据四川银监局此前透露,目前省内5家外资银行已实现自有和代销理财产品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2家股份制银行分别进行了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2家法人银行也在对设备进行调试升级。
此前四川银监局要求法人银行业机构在2016年9月底之前,其他银行业机构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银监会相关《通知》的下发,银行金融机构电子监控系统装配完成可能会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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