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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出逾3亿元罚单

  • 发布时间:2016-05-07 05:32:3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打击和防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杨欣)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6日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是证监会打击和防控重点,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大打击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昨天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3宗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案。

  其中,在1宗操纵市场案中,投资者黄信铭、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票,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价,违反《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第(3)项规定。另外,投资者庄德智参与了操纵“劲嘉股份”股价。黄信铭在上述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组织、决策作用。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约3.2亿元,并处以约3.2亿元罚款;对谢冠华、陈囡囡、黄正中、朱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万元罚款;对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查处内幕交易

  在两宗内幕交易案中,李某明与殷某国是威华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间,投资者叶书、张为杰、黄超明分别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明联络接触并交易“威华股份”,分别获利约138万元、76万元、21万元;投资者苏嘉鸿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殷某国联络接触并交易“威华股份”,获利约6,538万元。叶书、张为杰、黄超明、苏嘉鸿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叶书违法所得约138万元,并处以约138万元罚款;没收张为杰违法所得约76万元,并处以约76万元罚款。没收黄超明违法所得约21万元,并处以约21万元罚款;没收苏嘉鸿违法所得约6,538万元,并处以约6,538万元罚款。

  在3宗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案中,重庆云锦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云锦传媒)通过其注册运营的@移动信息(案发时认证为《移动信息》杂志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制作、发布、传播“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合并,中国移动与广电网合并”的虚假信息,上述虚假信息致使下一个交易日“中国联通”、“号百控股”、“广电网络”三只股票股价及交易量出现明显异常。

  重庆云锦传媒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重庆云锦传媒责令改正,并处以顶格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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