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市民”购“特价房”可获万元补助
- 发布时间:2016-04-30 11:09:3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南宁4月30日专电(记者张莺)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南宁市非本地户籍的农民工等“新市民”购买指定范围内房子,既能享低价,还可获最高1万元补助。
南宁市日前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发放购房补贴、调整契税、鼓励开发商让利等方面,积极推进“去库存”。
《通知》提到,非南宁市户籍的农民工等“新市民”在南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简称房源平台)购房,选购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为家庭在南宁市唯一住房的,可领取1万元购房补助。
其中,非南宁户籍农民工等“新市民”身份的认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的其中之一,即工商登记在南宁市的个体工商户,或在南宁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认定标准不设时间长短限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黄宗成介绍,目前南宁市已建成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新市民”购房选择的房源平台,正在核定房源。房源平台的房源价格低于一般市场交易价格。
非南宁户籍家庭在这一平台以外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为家庭在南宁市唯一住房的,可领取6000元购房补助。
此外,南宁市还提出,对《通知》执行后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个人购买商业、办公房产的,按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购房补助;购买一定面积以上商业、办公用房的居民家庭,其子女可选择该商业、办公用房所属区域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黄宗成说,目前南宁市房地产库存压力不大。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南宁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0.96%,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同比增长43.4%,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18.74%,二手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