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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中网互赢“网络关键词”骗局: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

  • 发布时间:2016-04-28 21: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李万祥)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中网互赢公司62名员工在总经理的带领下,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过程中,谎称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骗取钱款共计8000余万元。该案于4月21日起在北京一中院大法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6天。据悉,该案是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

  该案于4月21日上午首次开庭,除被告人外,当天共有被告人家属47人,辩护人40人参加了庭审。开庭伊始,审判长宣布,庭前合议庭在提讯被告人时已经对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地、文化程度等基本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记录,在征求公诉人和辩护人同意后,庭上不再核对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记者了解到,本案涉及“网络关键词”,62名被告人中有38个是90后,22个是80后,年龄普遍较小,且绝大多数在其中都是从事销售工作。与之相反,被害人则以中老年人居多。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自2013年至2014年6月间,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以公司名义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中网互赢公司系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中网互赢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上述被告人应依据不同涉案金额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种类和证明目的均比较简单、直接,在征求了公诉人、辩护人同意后,合议庭省略了法庭调查中除认为必须询问被告人的辩护人之外的其他辩护人和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环节。与此同时,承办人在开庭前根据被告人全部认罪、部分认罪和不认罪的情况,对六十二名被告人进行分类,之后针对不同类别的被告人进行统一质证,除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外,期间的举证、质证阶段每日提审18人左右。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分别就公司主体资格相关材料、公司业绩表、工资表、培训手册及话术脚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涉案合同等证据材料进行了宣读,辩护人、被告人分别就上述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

  通过庭审,该案的主要诈骗手段有两种: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与作为关键词最初注册人的被害人取得联系,并虚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即通过冒充关键词购买人,并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意图促成虚假交易的方式诱使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接受相关服务。

  在最后一天的辩论阶段中,作为该公司全国行政总监的石淑荣否认自己明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其辩护人为其分别做了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其余大部分销售人员承认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个人参与其中,但均对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涉案金额存在不同程度的辩解。

  4月28日晚,持续了6天的庭审结束。庭后,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市一中院刑二庭负责人陶炜。陶炜指出,该案的主要特点:一是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准备工作量大。这起合同诈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62人,是迄今为止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另外,辩护人45人,被害人259人,卷宗达252册。二是庭审方式创新,庭审效率高。为进一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要求,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效率,北京市一中院积极探索新的庭审方式,通过庭前程序的充分准备,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对庭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三是保障工作充分,庭审顺利完成。由于被告人数众多,已经超出了我院警力和法庭硬件设备的承载程度,因此,数月前,我们就从兄弟单位协调了警力和车辆,并对我院大法庭进行了改造,与此同时安排刑二庭全庭人员进行了庭审辅助工作的分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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