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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期末考”增加法治课

  • 发布时间:2016-04-28 20: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李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8日举行了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后,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向记者介绍了有关“七五”普法的相关问题。

  突出重点对象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高度重视”,刘振宇说,“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七五”普法决议案明确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

  为了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日前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例如在学法方面,要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完善日常学法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

  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用法方面,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决策,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办事。“要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如果你这个单位研究一些重大的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就是说这个重大决策的权限、研究的内容、研究的程序必须在决策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或者是经过审查不合法的,绝对不应该提交决策。” 刘振宇说。

  此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要尽快建立并完善,党政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将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国有企业也将建立公司律师制度,这将保证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企业领导者依法经营。同时还将建立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健全普法责任制

  如何将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将发挥重要作用。刘振宇介绍道,首先,“谁执法谁普法”主要是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来说的,为了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必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以案说法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他们的司法实践,不仅让公众受到正面的法治教育,同时违法者的案例也会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以案释法的同时,“各部门各行业也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富有实效的法治教育。比如工商、税务结合自己行业的特点进行宣传,更加喜闻乐见,更加富有实效。”刘振宇说,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也必不可少,在“七五”普法中我们将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普法决不能流于形式

  为了避免普法流于形式,“七五”普法将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严格检查监督。首先,法治素质将成为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年终考核的时候要进行述法,就是要对学法用法的情况、是不是依法办事的情况进行述职,把法律的观念、法律的素质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德才情况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 据刘振宇介绍,有的地方增加了领导干部任用前的法治考试环节,有的地方甚至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度。他还透露道: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质和法治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把它作为任用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参考。

  其次,新一轮的普法将继续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切实把部门的责任落到实处,把法律的力量真正体现出来。“对于好的典型要及时总结、宣传、弘扬,对于负面的典型要曝光、通报,特别是对于各个主体部门普法责任的落实要进行定期的督察、检查。” 刘振宇说,此外,“七五”普法还将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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