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最大合同诈骗案:62人借网络关键词骗8千万
- 发布时间:2016-04-28 15:10:4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网互赢公司62名员工在总经理的带领下,谎称为工信部下属单位,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过程中,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259名被害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骗取钱款共计8000余万元。
今天(4月28日)上午,这起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在一中院第六天开庭,62名被告人受审,预计庭审将进行一天。
检方指控 62人中有5名高管不包括大老板
检方指控称,2013年至2014年6月间,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刘晓强(另案处理)指使被告人石淑荣等62人,在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中网互赢公司内,在签订、履行关键词网络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谎称该公司是工信部下属单位,虚构有他人抢注或有买家高价收购等事实,诱骗被害人王某等259人在该公司完善关键词网络资源、购买付费业务,以此骗取钱款8000余万元。
检方认为,中网互赢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上述被告人应依据不同涉案金额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62名被告人中,有5名为中网互赢公司高管,其中包括34岁的全国行政总监石淑荣、24岁的销售部经理王超、25岁的行政部经理柏璐、30岁的财务部经理申岩、24岁的技术部经理贺晓敏,其余的为业务员。
62名被告人普遍学历不高,只有4人为大学本科文化,大专文化的有15人,其余的都是中专以下文化,小学文化的有4人。
庭审现场 12辆警车74警力看守所提人被告人坐4排
今天是该案庭审的第六天,上午10点,62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带入一中院的大法庭,最先被带进法庭的是该公司女总监石淑荣。62名被告人看上去都很年轻,他们大多神情轻松,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一些人摇手打招呼。
法制晚报记者看到,与一般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相比,该案起诉书很厚,20多页,主要是62名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该案的卷宗也很厚,有252册,法官用超市常用的手推车将卷宗推进法庭。
一中院大法庭改造后,中间隔出来的被告人席上放了4排座椅,架设了32个麦克风,最外边一圈坐着法警。辩护人席也很壮观,公诉人席上则单薄了许多,只有4名公诉人。此外,旁听席上坐着近60名被告人的家属。
法晚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席的每个座椅上都贴有号码,被告人坐下后,法官宣布开庭,“被告人依次发言,发言前举手示意。”法官说。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因为被告人太多,为保证顺利开庭,一中院出动警力74人(其他单位调警30人)、警车12辆,早上6点半就前往位于东五环附近的看守所提人,但原定9点半开始的庭审还是晚了半小时才开始。
主犯公司老板在逃 被害人多为外地投资者
该案主犯也是该公司老板刘晓强目前在逃,至今未归案。据悉,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刘晓强的资产。
庭前有辩律师告诉记者,本案中的被害人上当,都是因为投资购买了域名,他们中的一些人是接到涉案公司业务员推销的电话后购买的域名,也有一些人是在发布会等了解到相关信息后购买的域名。
有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被告人说情
在法庭上,2名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的谅解书,表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
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孟某的谅解书。孟先生在谅解书中称,他是兰州市退休职工,他对张某的行为感到痛心,“年纪轻轻就违法,我本着挽救他的想法,对其行为予以谅解,希望法庭对其轻判。”辩护人表示,孟先生让他口头告诉张某,服刑出来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找他,他愿意帮助张某。
被告人丁某的辩护人出具了某村委会的证明,证明丁某平时表现良好,并称丁某父亲患有股骨头坏死,弟弟年幼上学,家中就靠他一个人打工,来京后为多挣钱拼命工作,所有业务都是按照公司规定做的,他不知道公司行为违法。
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表示,王某最早是在58同城上看到公司的招聘广告,以为是正常招聘,进公司后进行了一周的话术培训,就是学习如何跟客户交流。王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公司从事的是违法行为。
另外还有几名被告人的辩护人都出具了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的证明,均称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处理。
在法庭上,有辩护人出具一名被害人林某的证言显示,诈骗林某的业务员杜某被抓后,他还接到电话称有人要买他的域名,“也就是说,还有骗子在外边骗人。”
被告人:知道违法要辞职希望获轻判
被告人李某表示,2014年他们从公安部网站上看到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我就向公司申请辞职,但是当时因为老板不在,所以没有办理手续,之前我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李某的辩护人称,目前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及公司的财产足够偿还被害人的损失,因此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仍在进行举证质证。
法晚记者了解到,一名受害人被骗400万后报警,致使中网互赢公司案发。当时民警循线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然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主要是给一些企业做网络域名的维护,但实质上该公司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诈骗团伙。该公司为“激励”员工行骗,打出“比煤还黑,比狼还狠”的口号。公司银行账户显示,效益好时一天有几百万进账,员工最多一个月提成高达40万元。
案件揭秘 被骗400万受审人报警致案发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该案收网是在2014年6月17日,当天上午9点,百名民警将昌平区回龙观附近的一栋写字楼围了个水泄不通。
办案民警称,2014年5月,一名事主到昌平公安分局报案,称他接到昌平回龙观地区中国中网互赢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以对他公司的域名和关键词维护为名,收取了将近400万元,怀疑上当,遂报警。
民警调查中发现,这家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他们主要是给一些企业做网络域名的维护,公司下设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技术部等六个部门,共有员工130多人,每个部门都有负责人,部门下面还有组,公司结构严密。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这家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诈骗团伙。
3名公司高管涉案金额8000万元
法晚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高达8000余万元的诈骗金额中,几名高管参与较多,石淑荣作为全国行政总监,参与合同诈骗数额为8048万余元;王超作为销售部经理,参与合同诈骗数额为2570万余元;柏璐作为行政部经理,参与合同诈骗数额为8048万余元;申岩作为财务部经理,诈骗数额为8074万余元。
在员工中,行政部员工幺某业绩最高,诈骗数额为7640万余元;销售部员工刘某业绩最差,数额为3万元。
受害人:被骗60万要求退款被拒
一名自称姓李的被害人在网上曝光了自己被中网互赢公司诈骗的过程。
李先生称,2012年他注册了无线网址想自己用,但一直没有时间进一步开发。
2013年3月,他接到中网互赢公司业务员小李的电话,说他们公司是做域名开发与转让的,他自称公司是工信部的金牌代理商,“主动说要把我的资源给保护起来,天天给我打电话,还说什么我的资源被人抢注了,还给我发合同。这期间还有他们自己人扮演的客户说要收购我的域名,还说收购前资源有问题,变相让我找中网互赢公司抢注回来。”
李先生说,后来对方又说他别的资源被抢注了,可以帮他争回来,一个月内让他陆续支付了近60万元。他发现上当后要求退款,对方一直拖延,最后称退不了钱。
李先生说,这家公司的每个业务员都是通过个人手机联系客户,从来不用公司电话。
作案手段 以抢注和购买两种方式诈骗
通过前几天的庭审,团伙供述的主要诈骗手段有两种。
一是“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与关键词最初注册人取得联系,并虚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
二是“冒充买家相互配合”,即通过冒充关键词购买人,并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诱使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接受相关服务。
业务员演双簧两种身份骗钱
据被告人供述,他们通过演“双簧”,用两种手段进行诈骗。该公司业务员分工明确,一部分人专门在网上寻找有域名的公司,另一伙人冒充其他公司企业代表和有域名的公司取得联系,谎称对这个域名感兴趣,想要收购,但前提是要对域名做进一步技术完善,而且这项业务必须由北京中网互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等受害人联系涉案公司时,该公司称其是国有单位,以能找商务部的同事帮忙为由要求受害人签合同接受服务,进行诈骗。据了解,每进行一次提升和网络维护,这家公司可以进账一万元至几十万元。
公司"激励"员工:比煤还黑比狼还狠
为方便业务员开展业务,公司为每个新入职的员工配备了新手机,还以万元的高薪不断招人。
为了“激励”员工出业绩,公司提出“比煤还黑,比狼还狠”的口号,通过给员工洗脑,刺激他们作案。该公司2013年1月至12月的银行账户显示,效益好时,一天就有几百万进账。有的员工最多一个月提成达40万元。
庭前采访 大法庭拆三排座椅
法院如何审理这起涉案人数最多的案件庭前,法制晚报记者从一中院获悉,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准备工作重。这起合同诈骗案件涉及被告人62人,是迄今为止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件。另外,辩护人45人,被害人259人,卷宗252册。开庭准备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才能完成。
该案为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效率,一中院通过充分准备庭前程序,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对庭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比如提前将证据材料和整理好的证据目录提供给被告人阅读、在举证质证阶段简化辩护人和公诉人询问环节、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情况分类质证等等。
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已经超出了一中院警力和法庭硬件设备的承载程度,因此,几个月前,一中院就从其他法院抽调了警力和警车,今天早上6点半,法警就从一中院出发,仅手铐就有62副。
庭审地点选择了该院最大的大法庭,但因被告人、辩护人大大超出预期,为此,一中院对法庭进行了改造,将大法庭的前三排座椅拆除,以保证有足够的地方设立被告人席。
62名被告人受审至今已审6天
据了解,该案4月21日首日开庭时,共有被告人家属47人、辩护人40人参加庭审。开庭伊始,审判长宣布,开庭前合议庭在提讯被告人时已经对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地、文化程度等基本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记录,在征求公诉人和辩护人同意后,庭上不再核对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法晚记者发现,62名被告人年龄普遍较小,有38人是90后,22人是80后,他们绝大多数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与之相反的是,被害人以中老年人居多。
由于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种类和证明目的比较简单、直接,在征求公诉人、辩护人同意后,法庭简化了多个环节。与此同时,承办人在开庭前根据被告人的情况进行分类审理,针对不同类别的被告人统一质证,以节省案件审理时间。
据法院介绍,除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外,法庭每日提审18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