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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新发案大幅攀升 投资理财类占比逾三成

  • 发布时间:2016-04-28 09:18: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27日在京召开。会上据公安部披露,近来非法集资发案数量高位运行,大案要案频发,年立案数由过去的两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万起,仅今年一季度,立案数就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过亿元的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像E租宝、泛亚等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元,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规模之大、膨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据最高法披露,非法集资刑事犯罪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统计显示,2003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年均一审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762件,集资诈骗案件289件。但是,到2014年,审结的两罪分别为1907件和605件,2015年,两罪数量再创新高,分别为3173件和799件,同比分别上升66.4%和32.1%。

  据最高检透露,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6928件10771人,同比均上升112.4%;批捕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件872件1210人,同比分别上升57.9%和60.8%。

  去年非法集资与以往相比,“泛理财化”特征明显。联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开发、原始股发行等包装成“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理财产品,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此外,犯罪形式还呈现出专业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的特点。非法集资专业化程度高,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甚至不惜花费重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极具欺骗性,使投资者难识真假。

  非法集资呈现的另一特点是网络化趋势明显,蔓延扩散速度加快。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称,2015年,不仅传统的集资方式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从线下向线上转移,而且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大量涌现,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等,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同时也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

  针对非法集资通过投资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问题,工商总局透露,下一步将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依法将严重失信投资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针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称,将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支付行业监管,强化支付机构账户实名制管理,研究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严禁非银行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建立互联网金融跨市场风险隔离机制,防范和化解互联网支付行业非法集资风险。(记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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