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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设房价涨停区间 年涨幅不宜高于12%

  • 发布时间:2016-04-26 17:05: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26日从南京市发改委获悉,该市将通过设定年化最高涨幅、开展新房成本调查等六大举措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其中,限价措施要求均价2万元以下项目年涨幅不宜高于12%。

  根据近期由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的政策解读,南京市将通过分类控制房价,开展新房成本调查,增加土地供应,落实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快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业改造为孵化器等六种方式,来稳定南京楼市价格。

  据此,今后南京的商品住宅项目价格将设“涨停区间”,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至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针对此前市场上出现的销售乱象和银行变相提供“首付贷”等问题,南京市在文件中规定,将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捂盘惜售等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该市还将对供应偏紧区域典型楼盘开展住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但对竞拍取得的土地,溢价45%以上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调查内容。在多年商品住宅供地未达预定目标背景下,该市又设定了今年新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的目标。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显示,南京新房价格环比上涨3.5%,这已是该市房价自去年3月以来连续第13个月上涨,至此南京房价同比涨幅已达17.8%。业内人士认为,过快上涨的房价带来明显的市场投机行为,挤压了刚需和改善型需求的购房空间,导致该市采取了限价这类可能短期见效的调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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