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关于近期网络谣言发布律师声明函
- 发布时间:2016-04-22 16:4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律师声明函
敬启者: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叶志坚律师接受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公司)委托,就微信等网络平台上诽谤娃哈哈公司企业和产品声誉的虚假信息问题,特发表声明如下:
近期,娃哈哈公司发现在包括微信、微博等在内的网络平台上再次出现部分针对娃哈哈公司及其相关产品的恶意侵权信息,这些信息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或内容,捏造所谓妇幼保健医院、幼儿园、学校的紧急通知,虚构娃哈哈、爽歪歪等产品因“肉毒杆菌”被紧急召回的信息。该虚假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等被大量转发,甚至一些地方还直接以书面传单方式传播,造成消费者对娃哈哈公司产品以及食品安全的恐慌,严重损害娃哈哈公司及其产品的市场声誉。
娃哈哈公司早就该等虚假信息发表过公开的澄清声明,并且针对部分散布该虚假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提起了诉讼,相关人民法院早已判决认定该等行为已经构成传播虚假信息的侵权行为。在2015年6月11日,中央电视台权威节目“焦点访谈”也对此进行过专门辟谣。
为此,娃哈哈公司委托本所律师发表本声明:任何散播、编辑、制作诽谤娃哈哈公司及其产品的虚假信息的行为,均属于严重的信息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敬请相关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散播并删除侵害娃哈哈公司及其产品的虚假信息。娃哈哈公司将对涉嫌侵权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我们也希望社会公众能够向娃哈哈公司或国家相关部门依法举报该等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王立新律师 叶志坚律师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