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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用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

  • 发布时间:2016-04-20 06:37:01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兰州4月19日讯(记者朱婕)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下发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运用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保障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根据中央确定的对“僵尸企业”分类评估、分别处置的机制,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等方式,按照“多重整、少破产”的原则,对能救治的企业进行重整、和解,对不能救治的企业及时破产清算,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职工、债权人、投资人合法权利。《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破产企业资产的评估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对重整、和解计划和清算方案的司法审查,坚决防止通过破产程序转移优质资产,恶意逃废债务;要妥善审理与破产企业有关的案件,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要加快培育专业的破产管理人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破产管理人名册;要建立合法有序的利益平衡机制,依法处理好职工工资、国家税收、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和实现方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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