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阶段性降费率不会影响待遇
- 发布时间:2016-04-15 18:4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对于参保群众对今后待遇的担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副部长张义珍明确回应,“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
她表示,此次调整,国务院的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第二、此次调整设定了在有条件的省份、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暂按两年执行等限制条件,经过了科学的测算、充分的论证。其中,有条件的省份是指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的月份要高于9个月,单位缴费比率在20%以上和20%的,并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份高于9个月。这些省份基金支撑能力较强,根据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少数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计结余保证待遇支付。
她承认,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至1.5%,部分省份失业保险基金当期会出现收不抵支,但是都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和省级调剂金来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张义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