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滨州市仍采用网上年检审核材料和市公共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审核材料两种方式开展年检工作,有效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按照要求,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31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概不予受理。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将按法定程序给与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纪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