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风控指标拟修改 将促进市场稳健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4-09 02:31:30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也日趋复杂,现有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亟须提升。根据行业新形势,拟修订的《办法》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了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此举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4月8日下午举行的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有效提升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能力,更加贴近市场化发展方向,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6方面提升风控完备性
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券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券商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也日趋复杂,现有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据了解,2006年7月,证监会发布《办法》,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券商风险控制指标制度,2008年6月,曾对《办法》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
据介绍,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6个方面: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为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
为行业发展留出空间
招商证券首席风险官邓晓力表示,券商净资本口径有所调整,表外业务纳入风控体系,券商业务结构逐步优化,风控体系逐步完善,风险监管能力有效提升,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的《办法》中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同属杠杆控制的指标,这存在双重控制的问题,也并没有将表外业务纳入到控制体系之中。现将其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合情合理。”邓晓力表示,8%的指标是根据券商行业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类型所确定的,既有利于券商整体风险的可测与可控,又为行业发展留出了适当的空间。
此次《办法》修订,改进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调整后会对证券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2015年底测算数,由于金融资产不再扣减净资本,行业净资本将有一定幅度的释放(约增加20%),但由于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较为审慎,行业风险资本准备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约增加2倍),风险覆盖率有效性显著提高(修改后行业平均为200%左右)。总体来看,修改后,风险覆盖率指标更为合理。
“此外,明确逆周期调节,不是单纯地与指数挂钩,更多是基于行业的考虑,使发展与管控能力匹配起来。”华融证券首席风险官司颖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金融风险事件,进一步暴露了券商等金融机构资本监管“顺周期”问题,即由于利润增长以及资本剧增等因素,导致资本监管相应指标趋于宽松,从而放大了机构业务规模。监管层将根据券商资本溢余程度、业务发展和市场状况,由各部门多单位参加的会商机制最终确定,采取逆周期调节机制符合业内业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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