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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

  • 发布时间:2016-04-08 08:29:19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袁舒琪)我市林权登记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了。记者近日从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我市林权登记业务办理主体由林业部门调整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今后市民若要办理林权证,或涉及林权变更、转移登记等业务,要到不动产登记局设立的统一窗口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原已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不动产证书内容不变更,就不用换领新证。市民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时,才需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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