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安核仪器厂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06 17:29:46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西安核仪器厂、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西安核仪器厂、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 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变更内容
1
西安核仪器厂
国核安证字S(14)11号
国核安证字Z(14)17号
法定代表人由“齐梅”变更为“李军博”。
2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S(14)05号
国核安证字Z(14)05号
法定代表人由“宫惠明”变更为“奚国伟”。
3
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国核安证字Z(12)19号
法定代表人由“近藤纯子”变更为“詹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