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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工商质监局对辖区汽车销售、维修商进行约谈

  • 发布时间:2016-04-05 03:32:15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惠济工商质监局对辖区汽车销售、维修商进行约谈

  本报讯 买车不给合格证,提车必须加装饰,零首付必须买指定的保险……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由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为加强对汽车销售、维修领域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对汽车行业展开整顿。4月1日,55家规模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在惠济区工商质监局被约谈,并签订《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这是郑州市工商局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之后举行的第一个行业约谈会。

  55家汽车销售商、维修商代表

  参加了约谈会

  据了解,郑州市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00万辆,在除北、上、广、深之外的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四,与汽车相关的销售、维修等经营主体也数量庞大。与此同时,2015年,全市工商部门共收到汽车消费投诉3185件,位居消费投诉榜第二,成为投诉热点和维权难点。鉴于此,市工商局决定自今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9日,围绕消费投诉重点,重点查处不及时交付合格证、以“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强制购买保险、附加额外条件售车、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合同格式条款、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过度维修收费等多种违法行为,在汽车行业流通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4月1日,惠济区工商质监局在全市率先展开行动,举行汽车行业行政约谈,辖区55家汽车销售商、维修商代表参加了约谈会议。会上,该局传达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汽车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涉及汽车行业的九种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会后,55家行业代表企业共同签订了《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

  购车不及时交付合格证

  无违法所得最高也可罚50万

  据了解,之前凡是遇到汽车消费类投诉,都会被转办到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进行处理,而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市内五区各工商质监局也被授予处理权。惠济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王春歌介绍:“在专项整治期间,消费者如果在惠济区购车、修车过程中,遇到不及时交付合格证、‘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强制购买保险、附加额外条件售车、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格式合同、配件假冒伪劣、过度维修收费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63983315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去年汽车行业消费者投诉统计,购车时不及时交付合格证问题最为集中。对此,王春歌介绍,根据相关法规,不及时交付合格证有违法所得的,可对经营者处以违法所得1至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

  郑州晚报记者 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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