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投资者的损失谁负责
- 发布时间:2016-03-31 02:14:17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达2个月的停牌,实际上是强迫每一个股东都“坐以待毙”或“坐等惊喜”,停牌公告中说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成了一纸空文。
尽管今年的春天刚刚开始,但青海春天的春天却已经结束了。
据《新京报》报道,3月29日晚间,上市公司青海春天药用资源股份公司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之发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砷超标为由,停止了公司主打产品“极草”及冬虫夏草用作为保健食品的试点。
此前2月1日,青海春天的股票因药品生产资格证到期并迟迟未获得新证而“停牌核查”。不料,此番不仅未能获得新证、更上一层楼,其核心产品的制造也全面停顿了。昔日的“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瞬间就楼塌了。2016年亏损是大概率事件。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ST)也迫在眼前。
显而易见,无论青海春天是否结束停牌,其投资者都将损失惨重。
虫草虽然是国家《药典》有载的传统中医药,青海春天此前虽是国内5家拥有虫草试点资格的企业之一,可这个资格并非不可撤销。除非能证明食药监管总局的相关决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刻意对青海春天做了不公平对待,该公司投资者不能仅因为自己遭受了损失而要求食药监管总局承担责任。
但“投资风险自负”的另一方面,我们应当审视上市公司股东有没有真正平衡自身风险偏好和回报的机会。公告材料显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并非对虫草行业整体予以否定,其在去年就发函批评青海春天工作不到位、申报不合标准,这才导致试点被停止。
所以,公司除了尽早告知股东下一步的计划外,董事会或监事会还有义务对此向股东做专项报告,说明管理层已经尽到了应有的遵守法规等勤勉义务,是否存在因不配合监管而导致试点被取消。
此外,食药监总局称在2015年7月11日已告知青海省政府自10月15日起停止青海春天的极草产品试点。但青海春天此后并未对此予以公告。这是否涉嫌隐瞒利空消息,值得调查。
从证券市场交易制度来看,漫长的停牌对诸多投资者的不合理绑定也值得检讨。青海春天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能否续期虽然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但还不至于令所有投资者均无法判断其价值。相反,随着时日的拖延,持不同意见的投资者本来可以对此予以博弈。本来停牌3日,让大家知道有这么回事以便评估就足够了。觉得续期无望或不愿赌博的投资者本来可以尽早退出。
2月初以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青海春天已经就虫草砷含量超标是否安全有过公开交锋。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而青海春天则依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予以反驳。
这对旁观者而言,可能看着挺刺激,但要被迫把自己的钱财一起陪着下注,就不那么好玩了。长达2个月的停牌,实际上是强迫每一个股东都“坐以待毙”或“坐等惊喜”,停牌公告中说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成了一纸空文。这剥夺了投资者的选择权,也不符合成熟市场对停牌做严格限制的惯例。证券交易所应对此予以评估,此类做法宜早日纠正。
□缪因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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