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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起诉律协是一堂简政放权课

  • 发布时间:2016-03-30 02:10: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来论

  明星女检察官杨斌辞职当律师,却因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将广州市律协告上法庭。一审被驳回。3月28日,该案二审宣判,撤销一审法院裁定,由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继续审理。

  去年8月,公安部公布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即在其中。公安部称: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这等于早已间接认定了广州市律协的要求杨斌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在转嫁自身责任,侵犯杨斌权益。

  某些行业,由于事关公共利益,采取职业资格许可制度,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这很正当。但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拟从业者有无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是相关单位的责任,应由其和公安机关对接,而不能进行转嫁,增加拟从业者的额外负担。

  事实上,无犯罪记录本就是检察官的名下应有之义。《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相比《律师法》第7条规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还要严格。检察官辞职转行当律师,还要审查有无犯罪记录,又有何必要?如果到处都是繁文缛节、形式主义,只会增加社会的运行成本,这也正是本届政府力推简政放权的因由之一。

  □于立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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