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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 发布时间:2016-03-24 13:31:1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济南3月22日讯(记者 韩笑)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据初步统计,包括青岛在内,我省将有65万户纳税人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

  据介绍,本次营改增将彻底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目前,我省营改增工作已经开始“倒计时”,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内,国税部门将从地税部门接收纳税人57万户(不含青岛),是前三轮营改增试点移交户数总数的七倍多。记者从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57万户纳税人的征管信息已经完成了国地税之间的交接。征管信息交接完成后,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整体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

  下一步,省国税局、地税局将通过整合国地税服务厅资源、联合培训辅导、联合开通12366营改增业务咨询专线、联合设立办税服务厅营改增咨询柜台、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措施,强化咨询宣传,加强培训辅导,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通过联合税收分析、联合政策落实、相互委托代征等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行,进一步推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加社会就业,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在省国税局获悉,截至2015年底,全省24.48万户营改增纳税人累计申报缴纳增值税207.12亿元,减税104.79亿元,新增抵扣减税134.89亿元,两项减税合计239亿多元,达到了双减税的效果。

  “除了直接或间接为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营改增还有力推动了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性调整。”省国税局总会计师宋永信向记者介绍说,营改增促使试点企业主动适应税制变化,积极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等方面改进经营模式,完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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