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纳税人再迎税改红利
- 发布时间:2016-03-24 07:29:29 来源: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南宁讯 近日,国务院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此举将涉及我区约26万户纳税人。有关专家表示,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列入抵扣范围,前期已试点的纳税人和原有增值税纳税人将获得更多减税红利,为我区新一轮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注入强大发展动力。
据了解,从2013年8月始,我区与全国同步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目前前期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反映良好,基本实现了规范税制、减轻税负、促进发展、带动改革的预期目标。截至去年年底,广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初期的2.13万户,增加到12.25万户,增长了近5倍。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61.16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减税27.79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新增应税服务抵扣减税33.37亿元。我区汽车、航空、港口、公共交通、快递等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借势营改增改革实现了转型升级、快速发展。
为确保试点如期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自治区国税局已提前召开了全系统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自治区国税局决定举全区国税系统之力,全力以赴完成好营改增各项工作,确保5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开票和6月1日试点纳税人顺利申报,目前自治区国税局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了76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逐项落实,确保营改增试点取得成效。(徐 刚 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