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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行动抓获两名经济犯罪外逃人员 涉案近5亿

  • 发布时间:2016-03-24 07:13: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春中)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近日分别赴菲律宾、马来西亚,将重大经济犯罪外逃人员缪某、时某缉捕归案。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情况,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外逃人员作为缉捕重点之一,强化相应追逃追赃工作,自今年1月公安部境外缉捕工作局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已成功抓获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案件的外逃人员8名。

  上海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缪某在未经相关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其经营的上海百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以房地产投资、车辆抵押借款为幌子,非法吸收社会公众投资近5亿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3000余名。案发后,缪某逃往菲律宾。缪某外逃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指导办案单位不断加大侦查力度,并商菲律宾执法部门开展缉捕工作。今年3月9日,菲警方根据我方提供的线索将缪某抓获。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派出工作组于3月12日将缪某押解回国。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5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时某伙同他人通过网站鼓吹公司股票即将在美国上市,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投资者缴纳5000元入门费成为会员,并要求会员必须发展下线,按照发展人员多少确定级别及返利。截至案发,时某等人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案发后,时某逃往境外。在获悉其在马来西亚活动线索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立即派出工作组赴马开展工作。在我驻马使馆和马警方大力协助下,时某于3月15日被抓获,次日被押解回国。

  该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类犯罪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侦查打击力度,主动发现犯罪,有效防控风险;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猎狐”行动,全力开展境外追逃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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