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6-03-22 17:30:49 来源:住建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郭曙光等3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常亚飞等2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张茂荣等67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邢青青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谢华林等9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娜娜等9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郭曙光等3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常亚飞等2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张茂荣等67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谢华林等90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刘娜娜等9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邢青青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