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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保健食品类占比最重

  • 发布时间:2016-03-18 02:32:2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聚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记者 田可新 实习生 赵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3月14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2015年以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狠抓案件查办,严惩重处各种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期间,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围绕农药使用、水产品、肉制品、流通环节食品、阿胶类保健食品等开展10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中药、胶囊剂、高风险药品、药包材专项整治,立案查处7家企业26批次不合格产品,责令停产3家;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中药饮片和药品行为,共抽验中药饮片458批次,对57批次不合格药品进行了处罚。全年全系统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979件,移交司法机关46件,罚没款1974.59万元,案件查办数量和罚没款均较2014年提升三倍,实现了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双提升;共接收、处置各类公众诉求19750件,与2014年相比增长115.7%。

  市食药监管局也同时发布了济南市2015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共完成24大类84个食品品种抽检检测31743批次,与2014年同比增长96%,达到4.5份/千人,总体抽检合格率96.55%,为历史最高水平。市级食药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共完成食品抽检监测12247批次,其中,监督性抽检完成10764批次,合格率95.58%,风险监测完成1483批次,合格率96.97%。从检测结果分析,糖果及可可制品、蜂产品、罐头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调味品、酒类、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餐饮具)等食品合格率在99%以上;食用油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粮食及其制品、水果及水果制品、炒货坚果、冷冻饮品、豆及豆制品等食品合格率在95%至99%之间;蔬菜及蔬菜制品、焙烤食品等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合格率在90%至95%之间。而少数食品品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例如,韭菜合格率92.65%,芹菜合格率91.75%,酱腌菜合格率90.15%,水产及其制品、鲜奶吧乳制品合格率低于90%,韭菜和芹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辛硫磷、甲拌磷等农药残留超标;酱腌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大肠菌群超标;水产干制品(主要是鱿鱼丝、干贝、海参、海米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标、非法添加(主要是色素、亚硫酸盐)等;鲜奶吧乳制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酵母菌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超标、非法添加β-内酰胺酶(用于分解抗生素)等。

  而2015年,济南市食品类投诉举报数量上升较大。全年该局收到公众诉求中,食品和保健食品类占诉求总量的77.4%。其中,咨询服务类占食品类诉求总量的48%,投诉举报类占48.4%,跟上一年相比,诉求内容变化不大,仍以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为主,反映小卖店、小餐馆等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主要投诉饭店就餐出现异物、购买的食品标签标示不符合规定、购买的食品变质腐败以及居民楼内开办餐饮单位等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广播宣传等方式购买的保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宣传治疗功效等问题。职业打假类投诉举报数量171件,呈上升趋势,主要涉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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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牛排两个“生日”被查处

  □记者 田可新 实习生 王晓冬 报道

  本报济南讯 3月9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了2015年济南市食品药品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件。

  2015年10月12日,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章丘市动物防疫监督所举报,称查获章丘市明水道升肴菜店储存一批冷冻牛肉涉嫌未经检疫。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事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对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单据及索证索票资料的涉案产品予以扣押。经查,涉案冷冻牛肉计306箱,约7000公斤,系章丘市明水道升肴菜店店主郑道升于2015年8月中旬分2次从济南市肉联厂(济南市维尔康水产批发市场)购进,查获扣押时尚未经营使用,货值金额为325500元。经营各方均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购进单据。经多方检验,涉案产品挥发性盐基氮、兽药残留、总汞、镉等项目检验结论合格,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测结果为阳性。针对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冷冻牛肉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章丘市明水道升肴菜店没收违法经营的冷冻牛肉306箱,作出了罚款976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10日,济南市历下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在历下区泉城路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分公司购买的亿口鲜牌儿童牛排有两个生产日期。经确认,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亿口鲜牌儿童牛排(鲜菇味)20150608这个批次的生产日期与生产企业标注的不同,不是生产企业打印的日期。经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分公司共销售标注两个生产日期的亿口鲜牌儿童牛排(鲜菇味)2盒,购进价格是每盒40.80元,销售价格是每盒49.00元。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二分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捌元整98.00元,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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