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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征收应考虑纳税人家庭情况

  • 发布时间:2016-03-04 02:31:40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3月3日,新京报记者获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建议上调个税起征点。据悉,沙振权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此提案引发众多议论。一如往年,个税起征点再次成为2016年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

  “现有个税起征点已不适应当前的状况”

  沙振权在提案中明确表示,应当减轻个人税费负担,首先就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大众常说的“个税起征点”)。现行每月3500元人民币的免征额为2011年修订,距今已经接近五年的时间。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显示,这五年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但同时,居民消费价格也在连年上涨,其中2011年上涨5.4%,2012年-2014年每年的涨幅也都超过2%。

  “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沙振权在提案中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也应当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2011年之后,我国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

  “例如,香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对已婚人士,需要供养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对应的税收优惠。”沙振权说。

  专家称个税已沦为“工薪所得税”

  资料显示,我国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也就是说,个税起征点至今已经有近五年的时间未做调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若提高个税起征点到5000元,那受益人群就是工资水平在3500-5000元的工薪阶层。

  2015年,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曾是两会的热点。彼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态,简单地提高起征点并不公平;从最根本上来说,应该是改税制。

  此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现在个人所得税已沦为“工薪所得税”;在二十年前,“工薪所得税”可以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因为二十年前人们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基本靠工资收入。

  高培勇认为,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人与人之间的主要收入差距已不是工薪收入差距了,而是其他来源的收入差距。实际上,按照我国税法,个人所得税包括股息、红利、财产租赁、个体经营所得等11个大项。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连续多年同比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201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377亿元,同比增长12.9%;2013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531亿元,同比增长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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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代表、委员曾建议上调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几乎每年都会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历届两会上,包括格力董事长董明珠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等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都提出过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的建议。

  2015年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如此可以起到增加工资、藏富于民的作用。董明珠在议案中说,20多年前,个税的起征点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而如今,处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违背了个税征收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

  董明珠同时表示,物价上涨特别是高额的房价,已经使公众特别是收入较低的群体,明显感到生活开支的压力。3500元在很多城市只能维持起码的生存,相当多人的工资没有或不能提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起到增加可支配收入、缓解生活压力的作用,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2015年,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也在两会上建议,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以上。张育彪认为,个税起征点四年不变,根本没有考虑吃、住、行等基本家庭支出的大幅增长。3500元在当前已经远低于国内一些大城市的全市在岗职工人均月收入。这意味着在这些城市里,拿着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收入、拖家带口艰难养家的人群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

  早在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就建议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李东生说,大部分城市个人生活费已经是3500元至5000元,还不包括供养父母和子女的费用,5000元收入左右的人占到了工薪阶层的主力部分,5000元的起征点能让更多人受惠。(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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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薪族:每月个税交千元,工资不够花

  徐先生是在北京的一名白领,每月税前工资超过1万元。扣掉千元左右的个税后,再加上每月还房贷和养孩子,徐先生说,每月过万元的收入,在北京生活没有安全感。

  徐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晒出了工资条。在京工作10年后,徐先生每月应发工资为13100元,扣除医疗、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他税前工资为11139元。之后,还要扣掉个税1404.75元。名义月薪1.3万元的徐先生,实际到手的收入为9734.25元。在徐先生看来,公积金和个税是每月扣费的“大头”。

  徐先生算了一笔账:每月固定还房贷3500元,要还20年;孩子上学的费用加补习班和托管费等,每月差不多2000元;还有日常生活费用3000-4000元;每月还有随礼、聚会等不固定的开支。如此一来,9000多元的收入,显得捉襟见肘。

  “现在出门车都不敢开了,以前上下班开车每月要一两千元,现在只能偶尔开下车,每月大概几百元。全家偶尔出去旅行,只能挑最便宜的地方。”徐先生说,1.3万元的收入扣掉个税等项目后,在北京根本不够花,生活很没有安全感。

  徐先生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如果不扣除千元个税的话,他自己的生活还能宽裕些。(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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