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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点燃“换房”激情

  • 发布时间:2016-03-02 06:32:45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 岚

  从上月23日起,宁波市民购房可享受“折上折”政策正式实施。宁波市民购房、换房热情被点燃,市区商品房和二手房成交量明显上升。

  据透明网数据,从2月22日至28日,市六区共备案商品房近800套;市区各二手房中介门店的访问量也大增,如南天、21世纪立得房产等大型中介机构周成交量均已破百。“从目前成交情况看,首套房交易占主流,其中不少是政策出台之前已经看好了房子,新政出台之后果断下单完成交易。”业内人士表示,受政策影响,改善性需求被激发,预计后期总体交易量还将有所上升。

  改善型用户不仅有过买卖房屋的经历,而且往往名下至少已有一套住宅。因此,在下单买房前,最让他们困惑的就是税收和信贷政策。

  “近日中介被最多问到的就是类似郑女士这样的问题,如究竟在缴税、按揭时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或者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最大程度享受到政策优惠?”南天房产总经理助理薛敏强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如“首套房”的界定,商业贷款是“认贷不认房”的,而公积金是“认房不认贷”,缴税时又是认房的,比较容易混淆。

  以郑女士的情况为例,其选择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购置商品房,均可获首付20%优惠。贷款利息方面,商业贷款的利率还可打9折,以5年期以上4.9%利率计算,可享4.41%的利率;选择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如果郑女士挑的是二手房,又需要公积金贷款,则其最低首付将增至三成。

  假设郑女士看中的房子要价在250万元左右,打算首付100万元,显然全靠公积金贷款还无法解决剩余买房资金。这种情况下,她可以选择组合贷款。

  “在新政下,能够取得公积金贷款、又是买小户型的二套房购买者,将可以获得最大政策‘福利’。”薛敏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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