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试水员工持股
- 发布时间:2016-02-26 01:32:47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出炉
北京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昨日,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首度对外披露。此前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将在本轮试点中实现突破。根据试点,在关键岗位工作且干得好的员工有望持股,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国资委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
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25日联合召开发布会,披露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
国资委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符合: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不过,有关方面对试点范围进行了严格规定,中央一级企业、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暂不参与本次试点。试点计划同时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除了员工持股计划,试点还涉及很多长久以来国企改革中的“硬骨头”,为全面推开改革趟路子,包括试点将落实管人管事管薪资,而企业董事会将获得这些职权。在国资委前期开展的试点中,已有一些企业获得“选人权”和“管事权”,比如,新兴际华、中国节能等央企实现由董事会选聘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此外,试点再次明确将推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垄断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多元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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