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货国货“买买买”渠道多了
- 发布时间:2016-02-23 07:31:26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继国务院出台《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后,记者昨日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机场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以及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据悉,此举不仅方便国人买洋货,还吸引外国人买中国货。
近几年,出境游日益火爆,今年春节7天长假,以南京禄口机场为例,出境旅游约占国际、地区航班客流80%左右。国内外多家航空公司开通曼谷、沙巴、巴厘岛、暹粒、芽庄、马累、卡利博、拉普拉普、宿务和关岛等地旅游包机。在饱览国外风光的同时,购物已成为出境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游客尚未出发,已经在机场免税店“败”了不少东西。在南京一家股份制商业公司工作的叶青今年春节和家人到关岛旅游,在南京禄口机场免税店买了全套娇韵诗护肤品,“之前比较过,免税店比商场便宜30%以上,品牌促销时可以打5折,很划算。”
为了促进消费,国家已经打出政策“组合拳”,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是其中重要举措。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凭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等有效证件购买。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据悉,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据了解,口岸进境免税店须由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绝对控股,持股比例大于50%。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与免税品经营企业每次签约的经营期限不超过10年。经营口岸进境免税店自海关批准之日起,经营主体应在1年内完成免税店建设并开始营业。(吕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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