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选房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2-22 09:29: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闽侯县甘蔗旧城改造被拆迁人:
兹定于2016年3月8日开始对闽侯县甘蔗旧城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回迁选房并办理相关回迁安置手续。
一、看房时间:为使被拆迁人更全面的了解回迁安置房情况,兹定于2016年3月5日至3月7日进行实地看房(选房日前三天)。请相互转告,逾期责任自负。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1.长江村顺序号1号至200号于2016年3月8日进行选房。201号至400号于2016年3月9日进行选房。401号至600号于2016年3月10日进行选房。601号至895号于2016年3月11日进行选房。长江村选房会场地点:龙峰花园小区内。
2.十字村顺序号1号至200号于2016年3月8日进行选房。201号至358号于2016年3月9日进行选房。十字村选房会场地点:甘洲花园小区内。
3.双池、大元村顺序号1号至200号于2016年3月8日进行选房。201号至299号于2016年3月9日进行选房。双池、大元村选房会场地点:瀛洲花园小区内。
三、办理回迁安置选房时应携带的相关证件:
1.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回购协议书、回迁选房顺序号原件。
2.本人无法到场的应办理委托书,委托书应由所在村委会签署委托人签字属实意见,加盖公章,并随带委托人的上述证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3.被拆迁人已故的还要持派出所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参加选房人证明。
4.拆迁户选房办法:根据被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回迁选房顺序号,从各村的房源中进行各自户型选房,每号一次性选完所有的安置房户型。每号允许选房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不选房的跳到下一选房号进行选房;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到场选房,迟到时间在1小时之内的可以选房;迟到超过1小时的被拆迁人不能选房,连同一次性未选房的被拆迁人,待选房结束后,由村委会主任代选,公证机关公证,按原选房顺序号抽取房号确定该户的安置房户型,选房结果经被拆迁人签字确认后填写《中签单》,并发放选房《中签证明单》,当场予以张榜公布。
四、其他事项:
1.按已抽签的回迁选房顺序号排队选房。
2.被拆迁人选房后15天内应到拆迁公司缴交安置房差价款,领取入住通知书。
3.凭单元房入住通知书到安置小区实达物业公司(龙峰花园B18#楼2层大厅办理入住手续。
4.安置房如有质量问题,报物业公司登记,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修复到位。
5.按规定被拆迁房屋过渡费发放到选房日为止。如因安置房源不足致使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所选择户型未选到房的,过渡费继续发放,其过渡费以原安置面积扣减成套已回迁安置面积后作为基数发放过渡费,直至旧城改造安置房范围内有房源可选为止。已有房源但被拆迁人不选房的,停止发放过渡费。
6.旧城改造被拆迁人选房结束后,所有剩余的房源,用于其他项目的拆迁安置。闽侯县旧城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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