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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行权将在沪粤湘开展试点

  • 发布时间:2016-02-20 02:32:2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猴年首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万众瞩目,证监会昨天也不负众望抛出重磅。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宣布,作为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持股行权即将在沪粤湘三地开展试点。此举将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此外,猴年首例基金老鼠仓昨天也现出原形,根据证监会通报显示,原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张鹏因老鼠仓而被证监会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权威发布

  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宣布,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支持中小股东积极依法行使权利。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

  据了解,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一家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其中,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其职责之一。

  邓舸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的地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方案亮点

  沪粤湘三地先行

  根据《持股行权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试点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主要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手段。

  同时,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等风险,投资者服务中心将通过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回避、廉洁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强化流程管理,在线索搜集、方案制定等环节,严控知情范围,审慎行权避免引起市场误解,建立行权信息公开和舆情预警机制等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持股行权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解读

  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伞

  何为持股行权,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3月,中证投服中心董事长芮跃华就曾对持股行权做过简要解释,他表示,投服中心以小股东的身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行使《公司法》、《证券法》赋予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和提案权等,来帮助中小投资者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而此番持股行权将开展试点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这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一个保护措施,提高股东文化意识,是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一条渠道,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对A股市场构成利好。

  也有市场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即将在A股开启扫货之旅。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实际问题为导向,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

  邓舸强调,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案件通报

  1 猴年首例基金老鼠仓现形

  作为从基金经理回炉重新做回研究员的案例在基金业并不多见,而本次的主人公张鹏就是一例。

  证监会昨天公布的一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也将猴年首例老鼠仓公之于众。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张鹏先后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等职务,张鹏及其妻子杨某艳控制使用刘某秀账户,在张鹏管理新动力基金期间,新动力基金在买入或卖出股票后,张鹏操作刘某秀证券账户同步或稍晚买卖新动力基金买卖的股票。

  记者注意到,张鹏在基金业也算是小有名气,但原因并不光彩。早在2014年2月,申万菱信发布公告,张鹏从基金经理一职转任研究员。作为从高高在上的基金经理回炉重新做回研究员的案例,张鹏算是一个少有的典型,此事当时就引发了市场的诸多猜测。

  公开信息显示,张鹏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东吴证券鹏华基金。张鹏于2005年5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总部高级分析师,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申万菱信新动力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申万菱信新动力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7月起任申万菱信竞争优势基金基金经理。最高职务曾为申万菱信基金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眼下,这位老鼠仓基金经理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依据《证券法》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5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张鹏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2 亚太实业连续5年信披违法

  在证监会昨天披露的一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实业)因连续5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而上了黑名单。

  根据证监会调查,亚太实业参股的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济南固锝)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约257万元、2013年虚增净利润约257万元。

  此外,亚太实业2013年未依据已确定的定价依据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虚增净利润约237万元。

  另据调查显示,亚太实业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均存在违规确认收入的情形,导致亚太实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971万元、4122万元、1055万元、2043万元,2013年虚减营业收入约974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60万元;对龚成辉等23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对其中17人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3 2015年13宗信披违法遭处罚

  初步统计显示,近三年来,证监会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信息披露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比例约为50%。

  具体来看,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可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主体处以30万元至60万元罚款。40万元以上罚款系从重处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6亿元。除此之外,还有5宗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热点答疑

  否认暂缓QDII基金申报

  近日有媒体曝出,因市场近期波动较大,证监会已经叫停了QDII基金的申报及发行工作,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应表示,证监会已经注意到部分媒体报道了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暂缓申报及发行QDII产品的传闻,这些报道与事实不符。证监会从未要求暂缓申报及发行新的QDII产品,目前QDII产品仍按照相关法规正常注册及发行。

  京华时报记者 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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