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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变“股东”每年可分红

  • 发布时间:2016-01-25 00:29:4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多方信息发现,今年我国将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出一系列指导文件,包括“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等。据多位专家预测,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也将逐渐浮出水面,推进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等改革内容将成为重头戏。

  根据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多位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是今年农村产权改革工作的“头等大事”。

  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是指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能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使村集体的每个“股东”都能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获得红利。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价值在数万亿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的一笔巨大财富,对这笔财产的处置,目前采取集体折股量化做法的地区并不多。(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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