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祖孙同城”可相互投靠 或影响“学区房”
- 发布时间:2016-01-21 16:28:00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天下午,江苏省公安厅就2016年将要出台的服务群众8项改革措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将进一步放宽户口登记迁移政策,放宽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放宽大学生户口迁移条件。
从3月1日起,江苏将在全国率先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已注销户口的江苏籍华侨回到江苏工作、生活的,可以凭护照和国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向原籍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符合现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现居地直接恢复户口。
新规还放宽了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范围,父母双亡的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亡的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投靠本人。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另一方和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现役军人父母,其父母可以投靠另一方,夫妻双方为现役军人的,父母子女可相互投靠。对同一省辖市的,岳父母、公婆可投靠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相互投靠。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回原籍或本人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地与原籍地不在同一省辖市的,按市外迁入政策办理。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周达清介绍,原规定大学生迁到学校集体户口后,毕业前不能迁回原籍地,现在放宽了限制。对境外生育的,入境持外国护照的,视同已加入别国国籍,回迁需要放弃外国国籍,再依法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在各地存在差别,尤其是落户时间上有必须提前半年或一年落户等要求,并要求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实际居住。此次放宽户口迁移新规定,势必对相关政策造成影响,尤其是同城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可以相互投靠,或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区房市场。 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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