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
- 发布时间:2016-01-18 16:3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讯(记者林火灿)在第四届中欧应急管理项目高层工作坊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信息部主任高双喜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送审稿已经上报国务院。
高双喜说,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在《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统领下,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九条规定》等部门规章,出台规范了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平台建设,事故应急处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高双喜表示,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体系不断完善、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救援保障水平明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在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我国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为龙头,已经推动建立32个省级、316个市级、1131个县级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体系;争取中央财政投入43亿元,地方政府和依托企业投入30亿元,建设了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搜救、隧道施工、旅游等行业领域的68支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28个培训演练基地;在22个产煤基地建有42个国家应急救援基地,组建了300多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截止到2014年,全国共有安全生产专职矿山和应急队员队伍964个,约68000人。
与此同时,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全国各级各类企业编制预案596.3万个,国家、省、市、县和高危行业企业预案编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大力推行应急处置卡,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取得成效。
此外,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地规范,应急救援的科学化水平稳步提升;科技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科研成果加速转化。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2010年签署的中欧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的整体部署,作为项目牵头执行方的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和欧方项目执行联合体依托项目,于2012年创建了“中欧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高层工作坊”。工作坊旨在为我国中央各部委、省级和地方政府高层决策者搭建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对话空间,以加强欧盟成员国和中国政府在应急管理各相关领域的实质性合作,从上至下地推进各级政府及社会的应急管理能力建设。2012年至2015年,中欧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高层工作坊在中国成功举办三次。
第四届中欧应急管理项目高层工作坊由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主办、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承办、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协办。本次工作坊以“中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研讨分享”为主题,会期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