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 发布时间:2016-01-11 18:30:40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2267号
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的函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批示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我部于2015年9月至11月,对辽宁、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甘肃等八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厅,请你厅高度重视督查情况报告中所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并自报送之日起6个月内,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向我部提交整改报告。
附件: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