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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装鞋帽投诉量上升明显

  • 发布时间:2016-01-11 11:29:33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时报讯(记者 战旗)记者昨日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5年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咨询8894人次,受理投诉2181件,调解办结2024件,办结率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1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4万余元。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受理的2015年商品和服务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日用商品类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71.11%。“与2014年度对比,交通工具类和服装鞋帽类的投诉数量及占投诉总量的百分比均有明显上升,交通工具类与服装鞋帽类投诉的排序有所变化。”他介绍,2015年度受理的投诉中,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投诉仍以1139件居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52.22%。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从投诉性质来看,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和虚假宣传问题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87.76%。与2014年度比较,质量问题投诉仍超过投诉总量比重的一半以上,售后服务投诉数量有明显上升。

  该负责人称,2015年家电类投诉居各类投诉之首。主要问题有:销售人员夸大宣传产品性能和功效,误导消费者;维修中多次反复维修、不及时提供配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履行“三包”义务避重就轻,一些企业仍存在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问题。

  此外,汽车类投诉居2015年投诉的次席。主要表现在:第一,汽车隐性故障问题。消费者在使用中,发现汽车不定期出现异响、警示灯突闪等情况,由于短时间内无法排查故障,导致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第二,汽车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因汽车不同零部件故障发生多次更换、维修,消费者要求退、换车无果。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度服装鞋帽类投诉较2014年有所上升,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第一,网购服装未按新“消法”规定执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第二,一些商家对服装和鞋的质量问题以不好判定责任、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绝退换。第三,服装出现裂缝、开线、洗后缩水、色牢度差等问题。第四,服装标签标注的成分与实际不符,存在欺诈行为。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家装合同违约、施工过程中增项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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